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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0年9月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zyjyzjz | 作者:中宜教育 | 发布时间:2010-09-26 | 栏目:招考公告 |
内容导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深圳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中心的用人方式采取员额核定、全员聘用制;薪酬略高于深圳市同类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深圳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中心的用人方式采取员额核定、全员聘用制;薪酬略高于深圳市同类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退休养老待遇。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公开招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招考职员 20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考对象。
  深圳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次招考仅限于深圳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在职人员。 
2.
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1)户籍要求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220108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本公告职位表要求的均为最低学历(学位),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职位表》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没有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749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5月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
.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考生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到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9楼确认,同时交报名费100元;不受理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388211583788591
    2
.报名时间:201010 8 10:002010 10 12 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v)和深圳金融网(http://www.cfnun.cn/)查询。20101014日下午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深圳市考试院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考的笔试科目分为两类:
    1
.业务类考生考《金融》、《会计》二个专业,其中:会计占30%,金融占60%,公积金知识占10%
    2
.计算机类考生的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知识》占90%,公积金知识占10%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01016日(周六)上午930110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2楼。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01018日下午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01020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楼。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6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0 10 20 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1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在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涉及工作经验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2)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确定人选后,由招考组织单位在15天内完成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或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资格复审及考核后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可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108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783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483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对报考者在报考中提出的问题,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市考试院网站公布答复,并及时更新,敬请广大报考者密切留意。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深圳金融网:http://www.cfnun.cn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考职员职位表
    2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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